製造商宣稱為「防水」或「潛水」型號的腕錶,必須符合國際標準。防水腕錶的設計旨在抵禦水滲入,特別是在因浸沒而產生的過壓情況下。防水等級以巴(bar)或米(m)標示在腕錶上或其附帶的文件中。若無任何標示,預設的防水限制為 2 巴,相當於水下約 20 米的深度。因此,它可以在所有涉及水的日常活動中佩戴,例如洗手、淋浴,以及常見的水上和航海活動。
腕錶的防水性能也取決於型號的規格。因此,建議遵循製造商的指示,特別是關於腕錶的使用和保養建議,以維持其防水性能。
另一方面,潛水錶是一種必須符合額外標準化條件的防水腕錶。這些條件包括:
• 防水深度至少 100 米(10 巴);
• 夜間可讀的錶盤刻度;
• 潛水時間指示器;
• 抗衝擊和抗磁場能力;
• 堅固的錶帶。
所有這些要求均由國際標準化組織(ISO)制定的兩項標準定義:
• ISO 22810 規定了防水腕錶的標準;
• ISO 6425 則規定了潛水錶的標準。
有關此主題的更多信息,另請參閱 深入了解防水性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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